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中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改革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中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达到新中药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

  三、一志愿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考察(250分)

  主要考察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潜在能力等。以面谈问答的方式进行。

  2.英语能力考察(150分)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及英文文献阅读能力。以文献阅读翻译、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3.综合素质能力考察(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以面谈问答的方式和《研究生入学综合素质测评》线上测试的方式进行(网站、用户名和密码在面试结束后通知)。

  四、复试工作安排

  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面试平台及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后期通知。

  (一)复试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不得低于1:1.2。

  (二)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运用网络面试平台“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技术,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我院通过面试平台与考生逐一签订学校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

  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上传以下材料PDF扫描件供资格审核使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必须项);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于胸前进行拍照(必须项);

  (3)往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往届生必须项);

  (4)应届生须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应届生必须项);

  (5)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学历考生,必须项);

  (6)《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必须项。往届生如无所在单位,可盖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章);

  (7)《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中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简介》(见附件2,必须项);

  (8)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必须项,如学校无法加盖公章,可先提交未盖公章版成绩单);

  (9)专家推荐信、本人获奖证明、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它有参考价值的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非必须项,选传)。

  (三)网络面试(总分500分)

  1.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网络面试成绩为全部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3.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小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校兼职监察员或各招生单位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须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四)复试时间

  1.一志愿复试:拟定5月23日。

  2.调剂复试:拟定5月下旬或6月初。

  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五、一志愿复试录取

  1.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 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由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6月2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调剂工作

  1. 我院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一律不接收调剂。

  2. 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 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七、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6月20日前提交当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至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资格复审

  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网络复试,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工作监督

  1.我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规程、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小组的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校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十、其他说明

  1.我院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合计80元整。请考生于2020年5月15日前通过微信支付自行完成。(方法:手机微信关注“南中医计财处”--“业务办理”--“公共服务”--“自助缴费”)

  附件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中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简介》

  新中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