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物所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

  2020年12月29日和30日,上海药物所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所长李佳,党委书记田申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阳,以及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参加了此次警示教育。

  会上,叶阳通报了中科院2018年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针对上海药物所开展“四风”问题、以虚假合同虚假事项套取科研经费等专项整治、以及2017年以来我所接受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部门及科研一线举一反三,切实履行责任,规范科研经费使用,为“出新药、出好药”提供坚强保障。会上还传达了中科院国际合作局关于巡视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的通报、中科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科研经费使用和基建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

  田申荣强调,各类典型案例就在我们身边,要引以为戒,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管党治党新成效为“十四五”发展和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第二阶段顺利开局做好政治保障。一是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要强化标本兼治,层层压实监督责任,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持之以恒做好正风肃纪工作;三是要强化监督问责,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地。

  李佳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科技创新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药物所作为新药研究的国家战略力量,越是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越是要紧绷纪律规矩之弦,既要发挥监督的保障作用,更要增强自律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管理团队;要加强对研究基地的监管,保护好改革成果,保护好干部;要防微杜渐,摒弃不良的惯性思维,决不可“和稀泥”;要运用好“四种形态”,警钟长鸣,为改革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氛围。

  

警示教育现场

警示教育现场

  (供稿部门:监审处;供稿人:王茂安)